9月8日, 人民銀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制定印發了《關于推進中山市銀行業“零碳網點”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旨在鼓勵銀行機構加快推進“零碳網點”示范點建設,推動自身運營率先實現碳中和,同時提升對綠色低碳領域的金融服務水平。
“零碳網點”是指以應對氣候環境變化為首要目標,通過公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采取有效的碳減排和碳抵消等措施,實現自身運營碳中和的銀行營業網點。
“零碳網點”的建設流程主要包括建設綠色建筑、科學開展碳盤查、制定碳減排措施、實施碳抵消方式、制定碳達峰碳中和規劃五大步驟。其中,“零碳網點”在新建或改建環節,應在設計、選材和裝修等方面體現綠色低碳發展理念,探索綠色建筑或“零碳建筑”建設。在碳盤查環節,銀行機構應從自身運營邊界內產生的直接碳排放、與能源使用相關的間接碳排放、其他價值鏈上下游所產生的間接碳排放三個范圍,科學開展盤查與核算,建立完整的排放清單。在碳減排措施環節,銀行機構應根據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分析自身運營的排放結構,識別各項排放中最有效、性價比最高和經濟效益最佳的減排機會,從而制定合理的節能減排措施,如提倡綠色無紙化辦公、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對耗電量高的項目進行節能改造、自建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等。在碳抵消環節,銀行機構可通過購買碳配額、碳信用,或通過新建林業項目產生碳匯量的方式,抵消“零碳網點”運營實際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
為確?!傲闾季W點”碳減排計劃落到實處,《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機構加強制度和文件建設,包括建立激勵機制保證碳減排計劃的實施;加強綠色文化建設,提升員工節能環保意識;利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建立碳排放核算信息化系統,提升碳排放核算與管理水平;開展環境信息披露,及時向社會公布自身運營的碳信息,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與評價。
根據《指導意見》,參與“零碳網點”建設的銀行機構應將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納入金融機構發展戰略及遠景目標,把綠色低碳理念落實到經營管理、業務拓展各個環節;有條件的銀行機構應在“零碳網點”推進企業和個人碳賬戶體系建設,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建立“四單”綠色金融服務機制(單列綠色信貸規模、單列綠色信貸審批通道、單列績效考核、單列資金價格和風險權重),構建以碳減排為導向的綠色金融服務體系。